社会救助相关政策及数据
社会救助相关政策及数据
一、社会救助相关标准
(一)城乡低保保障标准
城市低保保障标准445元/人·月,农村低保保障标准2500元/人·年。
(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
集中供养6000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5800元/人·年);分散供养5500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5300元/人·年)。
(三)医疗救助标准
1.基本医疗救助
救助对象在医院住院治疗,经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后,对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每一个自然年分别按以下标准进行救助:
(1)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市“三无”人员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按100%的比例给予全额救助;
(2)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按70%的比例给予救助;
(3)城市低保边缘家庭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超过10000元(农村超过5000元),超出部分按50%的比例给予救助。除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低保对象中的“三无”人员外,其他救助对象每人每年救助金额一般不超过20000元。
2.重特大疾病救助
对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等救助对象患急性坏死性胰腺炎等30种疾病,经基本医疗保险和实施医疗救助后,个人仍难以支付的医疗费用按70%的比例进行救助。每年救助不超过5万元。
(四)临时救助标准
根据救助对象类型及困难程度,临时救助标准分为七级,每级可再设二至三档。具体救助标准为:
一级:1000元以下(含1000元);
二级:1000—2000元(含2000元);
三级:2000—3000元(含3000元);
四级:3000—4000元(含4000元);
五级:4000—5000元(含5000元);
六级:5000—6000元(含6000元);
七级:6000—8000元(含8000元)。
对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一般生活困难家庭及持有当地有效居住证的非本地户籍居民,可按一至二级标准进行救助;对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或家庭成员患慢性病需长期用药治疗的困难家庭可按三至四级标准进行救助;对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或患大病,导致家庭人员伤亡、财产发生重大损失及生活困难的家庭可按五至六级标准进行救助;对因突发重特大疾病,发生巨额医疗支出的困难家庭可按七级标准进行救助。
二、社会救助相关数据
(一)城乡低保
2015年,我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31966户82182人,占全市总人口(84.51万)的9.72%,其中:城市低保19653户50561人,占全市城市人口52.58万人的9.62%;其中:耀州区2267户5144人、王益区8886户24258人、印台区7346户18627人、宜君县944户2028人、新区210户504人。
农村低保12313户31621人,占全市农村人口31.93万人的9.9%;其中:耀州区4251户10749人、王益区1526户3067人、印台区3015户8616人、宜君县2403户6005人、新区1118户3184人。
2016年3月,我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25742户65965人,占全市总人口(84.62万)的7.80%,其中:城市低保17967户45839人,占全市城市人口53.4万人的8.58%;其中:耀州区1919户4286人、王益区8023户21715人、印台区6968户17502人、宜君县852户1835人、新区205户501人。
农村低保7775户20126人,占全市农村人口31.22万人的6.45%;其中:耀州区3623户9061人、王益区292户706人、印台区1666户4873人、宜君县1829户4477人、新区365户1009人。
(二)农村五保
2015年,我市共保障农村五保对象1396户1459人,其中:耀州区548户575人、王益区65户72人、印台区255户258人、宜君县421户433人、新区107户121人。
2016年3月,我市共保障农村五保对象1371户1432人,其中:耀州区550户577人、王益区65户72人、印台区245户248人、宜君县418户429人、新区93户106人。
三、社会救助资金发放情况
2015年,我市共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2.65亿元。其中,保障城乡低保对象82182人,发放保障金2.15亿元(其中,保障城市低保对象50561人,发放保障金1.64亿元;保障农村低保对象31621人,发放保障金0.51亿元)。保障农村五保对象1459人,发放五保供养金832.84万元。实施医疗救助8481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3507万元。实施临时救助10096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680.56万元。
2016年截止3月底,我市共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6563.39万元。其中,保障城乡低保对象65965人,发放保障金5600.11万元(其中,保障城市低保对象45839人,发放保障金4364.18万元;保障农村低保对象20126人,发放1235.93万元)。保障农村五保对象1432人,下拨五保供养金57.59万元。实施医疗救助1393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596.97万元。实施临时救助3812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308.7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