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委制定的《201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8月9日
201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1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发〔2017〕55号)精神,纵深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进一步落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措施和行动计划,坚持系统性思维,坚持用改革的办法推进“三去一降一补”取得实效,不断提高供给效率和质量。运用市场化手段,从严控制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制定处置“僵尸企业”工作方案,加快落后产能出清。建立健全购房与租房相结合、市场配置与政府保障相补充的住房制度。推进市场化债权股权转换,优化企业资产和融资结构,扩大股权投资规模。继续规范清理各类涉企收费,促进企业税费、融资、制度性交易、用地用能等方面有效减负。
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围绕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持续转变政府职能,深入贯彻落实中省深化“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全面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实施意见,优化完善四级便民服务网络,推动网上政务大厅与实体政务大厅融合发展,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全面承接中省取消下放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级政府部门权力、责任、服务清单管理和动态调整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和证照分离改革,积极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和电子营业执照,全面实现工商登记注册便利化。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失信“黑名单”和社会信用统一代码制度,推动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努力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市。加强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管,落实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落实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培训疗养机构改革方案及配套政策。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
三、稳步推进国资国企改革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制定市属国有企业整合方案,持续改善和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探索开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试点,加强国有企业财务信息质量审计监督。支持非公有制企业、民间资本、股权投资基金等各方参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制定促进非公经济及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完善民营经济扶持措施。持续推进国有企业“瘦身健体”,启动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切实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推进直供电改革,打造坡头、董家河园区低电价区。制定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加快盐业市场化运行。
四、加强产权保护制度建设
推进产权制度改革,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平等保护制度,依法稳妥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总结宣传一批产权保护方面的好案例,剖析一批侵害产权的案例,甄别纠正一批社会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申诉案例。落实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按照国家关于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的要求,探索建立相关政策体系和配套措施,支持企业家创业创新、转型发展。完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现不动产登记“四统一”。
五、深化投融资和财税金融体制改革
落实国家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和负面清单管理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出台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全面建立投资项目“三个清单”管理制度,积极推行企业备案类投资项目承诺制试点。制定稳定金融支持、激活民间资本的措施,健全投资环境评价机制和社会监督体系,推进PPP示范项目建设,充分释放金融和社会资本潜力。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快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抓好中国人民银行普惠金融试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制定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考评办法,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实施税收征管体制改革,优化征管内部机构,推进税收分级分类管理。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体制,严控行业和重点领域金融风险。
六、完善城乡一体化体制机制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进居住证服务内容提质扩面。优化城市发展格局,加快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学习借鉴榆林市、富平县“多规合一”试点经验,积极稳妥开展铜川省级“多规合一”试点工作。深化耀州区新型城镇化试点,积极构建适应发展需要的新型行政管理体制。推进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收储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统筹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改革试点,有序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权有偿退出、经营权抵押贷款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结构调整优化,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增加优质农产品供给。落实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提高补贴政策指向性和精准性。
七、健全创新驱动发展体制机制
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立健全全市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利用“互联网+”,大力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新模式、新业态,组织认定一批具有开放、交流、共享特征和服务能力较强的创新创业机构。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大力实施产业改造提升工程,支持企业围绕重点产业、优势产业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深化“产学研”融合,建立研发中心,组建产业技术联盟,研发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整合政府科技资源,加快建设陕西省统筹科技资源中心铜川分中心,实现与省统筹科技资源中心的资源共享。抓好新区创建省级高新技术开发区。
八、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落实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实施方案,深度挖掘历史文化资源,依托中国孙思邈中医药文化节和海峡两岸孙思邈中医药合作发展研讨会等重要平台,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特色陶瓷文化等,不断扩大铜川海内外影响力,加大与丝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合作交流,打造高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平台。突出文旅融合发展,加快照金香山、药王山、玉华宫、陈炉古镇四大景区建设,着力推进乡村旅游、工业旅游、冰雪旅游等特色旅游发展,加快旅游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全域旅游,建设全景铜川。积极探索建立“一口受理”、“多证合一多项联办”的并联审批工作机制。实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扩大外资开放领域。
九、大力推进社会体制改革
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落实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执行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抓好全国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成立市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形成权责明确、政事分开、管理科学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深入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实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加强面向大众的“双创”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完善最低工资和工资支付保障制度,保障农民工同工同酬。完善被征地农民、个体从业人员、农民工等群体参加社会保险政策。落实全面放开养老服务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意见,实施好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探索居家养老服务、“互联网+养老”模式。完善临时救助政策措施,全面推进“救急难”工作。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体制,出台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属地管理责任的意见。深入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加快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落实“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17年工作方案,积极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意见。启动实施国家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试点。全面推行 “河长制”。推进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工作。完成国有林场改革主要任务,创新森林资源管护机制和监管机制。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大力实施农村四项工程,不断改善农村生态、人居和发展环境。全力抓好省级海绵城市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形成城市运营、管理的良性机制。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对2017年经济体制改革意见落实的统筹协调,各区县、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把改革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来抓,要拿出具体工作方案,夯实责任,健全完善全过程、高效率、可核查的改革推进落实机制。市发展改革委要切实加强跟踪协调,督察督办,及时将全市改革推进情况报告市政府。各区县、市新区管委会要按照意见要求,结合实际,制定201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
铜川市201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 改革事项 | 责任部门 | 完成时限 | 备注 |
一、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 ||||
1 | 进一步落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措施和行动计划,坚持系统性思维,坚持用改革的办法推进“三去一降一补”取得实效。 | 市发展改革委 市工信局 市财政局 市住建局 市金融办 | 2017年11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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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运用市场化手段,从严控制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制定处置“僵尸企业”工作方案,加快落后产能出清。 | 市国资委 市工信局 | 2017年9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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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建立健全购房与租房相结合、市场配置与政府保障相补充的住房制度。 | 市住建局 | 2017年9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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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推进市场化债权股权转换,优化企业资产和融资结构,扩大股权投资规模。 | 市金融办 市国资委 市工信局 | 2017年11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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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继续规范清理各类涉企收费,促进企业税费、融资、制度性交易、用地用能等方面有效减负。 | 市物价局 市财政局 市国土资源局 铜川银监分局 | 2017年11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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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 ||||
6 | 深入贯彻落实中省深化“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全面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实施意见,推动网上政务大厅与实体政务大厅融合发展,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 | 市政府办公室 市编办 市级各有关部门 | 2017年11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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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全面承接中省取消下放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级政府部门权力、责任、服务清单管理和动态调整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 市编办 | 2017年11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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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和证照分离改革,积极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和电子营业执照,全面实现工商登记注册便利化。 | 市工商局 | 2017年9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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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失信“黑名单”和社会信用统一代码制度,推动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努力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市。 | 市电子政务办(市信用办) 市编办 | 2017年9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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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加强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管,落实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 | 市电子政务办(市信用办) 市工商局 | 2017年11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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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落实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培训疗养机构改革方案及配套政策。 | 市发展改革委 | 2017年11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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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 | 市发展改革委 | 2017年11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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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稳步推进国资国企改革 | ||||
13 | 制定市属国有企业整合方案,持续改善和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探索开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试点,加强国有企业财务信息质量审计监督。 | 市国资委 | 2017年9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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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支持非公有制企业、民间资本、股权投资基金等各方参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 市工信局 市国资委 | 2017年11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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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制定促进非公经济及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完善民营经济扶持措施。 | 市工信局 | 2017年11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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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持续推进国有企业“瘦身健体”,启动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切实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 市国资委 | 2017年9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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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推进直供电改革,打造坡头、董家河园区低电价区。 | 市发展改革委 | 2017年11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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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制定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加快盐业市场化运行。 | 市盐务局 市发展改革委 | 2017年9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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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强产权保护制度建设 | ||||
19 | 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平等保护制度,依法稳妥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 | 市法院 市司法局 市国资委 | 2017年11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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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总结宣传一批产权保护方面的好案例,剖析一批侵害产权的案例,甄别纠正一批社会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申诉案例。 | 市司法局 | 2017年11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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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落实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 | 市信用办 | 2017年11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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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按照国家关于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的要求,探索建立相关政策体系和配套措施,支持企业家创业创新、转型发展。 | 市委组织部 市人社局 | 2017年11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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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完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现不动产登记“四统一”。 | 市国土资源局 | 2017年9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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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深化投融资和财税金融体制改革 | ||||
24 | 落实国家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和负面清单管理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出台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实施意见。 | 市发展改革委 | 2017年9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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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全面建立投资项目“三个清单”管理制度,积极推行企业备案类投资项目承诺制试点。 | 市发展改革委 | 2017年11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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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制定稳定金融支持、激活民间资本的措施,健全投资环境评价机制和社会监督体系,推进PPP示范项目建设,充分释放金融和社会资本潜力。 | 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金融办 | 2017年11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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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快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抓好中国人民银行普惠金融试点。 | 铜川银监分局 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 市金融办 | 2017年11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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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制定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考评办法,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 | 市财政局
| 2017年11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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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实施税收征管体制改革,优化征管内部机构,推进税收分级分类管理。 | 市国税局 市地税局 | 2017年11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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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体制,严控行业和重点领域金融风险。 | 市金融办 铜川银监分局 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 市保险行业协会 | 2017年11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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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改革 | ||||
31 |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进居住证服务内容提质扩面。 | 市公安局 | 2017年11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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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优化城市发展格局,加快城市总体规划修编。 | 市规划局 | 2017年11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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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学习借鉴榆林市、富平县“多规合一”试点经验,积极稳妥开展省级铜川“多规合一”试点。 | 市发展改革委 市国土资源局 | 2017年11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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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深化耀州区省级新型城镇化试点,积极构建适应发展需要的新型行政管理体制。 | 耀州区人民政府 | 2017年11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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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推进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收储制度改革。 | 市粮食局 市物价局 | 2017年11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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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全面实施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 | 市农业局 | 2017年9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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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改革等试点。 | 市国土资源局 | 2017年11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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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结构调整优化,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增强优质农产品供给。 | 市农业局 | 2017年11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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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落实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提高农业补贴政策。 | 市农业局 | 2017年11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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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健全创新驱动发展体制机制 | ||||
40 |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立健全全市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利用“互联网+”,大力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新模式、新业态,组织认定一批具有开放、交流、共享特征和服务能力较强的创新创业机构。 | 市科技局 | 2017年11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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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大力实施产业改造提升工程,支持企业围绕重点产业、优势产业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深化“产学研”融合,建立研发中心,组建产业技术联盟,研发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 市科技局 市工信局 | 2017年11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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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加快市级科技资源统筹中心建设,实现与省统筹科技资源中心资源共享。 | 市科技局 | 2017年11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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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 ||||
43 | 落实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实施方案,利用重要招商活动和会展平台,加大与丝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合作交流,扩大对外开放。 | 市商务局 市贸促会 市招商局 | 2017年11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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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突出文旅融合发展,加快重大旅游项目建设,推进全域旅游,建设全景铜川。 | 市文物旅游局 市级各景区管委会 | 2017年11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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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积极探索建立“一口受理”、“多证合一多项联办”的并联审批工作机制。 | 市工商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级各有关部门 | 2017年11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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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实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扩大外资开放领域。 | 市商务局 市招商局 | 2017年11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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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大力推进社会体制改革 | ||||
47 | 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落实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执行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 市教育局 | 2017年11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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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抓好全国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成立市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形成权责明确、政事分开、管理科学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 | 市卫计局 | 2017年11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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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深入推进分级诊疗制度 | 市卫计局 | 2017年11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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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实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 | 市卫计局 市人社局 | 2017年9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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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加强“双创”服务体系建设,完成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 | 市人社局 | 2017年11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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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完善最低工资和工资支付保障制度,保障农民工同工同酬。 | 市人社局 | 2017年11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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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完善被征地农民、个体从业人员、农民工等群体参加社会保险政策。 | 市人社局 | 2017年11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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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落实全面放开养老服务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意见,探索居家养老服务、“互联网+养老”模式。 | 市民政局 | 2017年11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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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积极落实《铜川市“救急难”综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进“救急难”试点工作。 | 市民政局 | 2017年11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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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体制,出台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 市安监局 | 2017年9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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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深入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加快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 市文广局 | 2017年11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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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 ||||
58 | 落实“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17年工作方案,推进大气污染防治。 | 市环保局 | 2017年11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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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 | 市环保局 | 2017年11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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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意见。 | 市审计局 | 2017年11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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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实施国家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试点。 | 市财政局 | 2017年11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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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全面推行河长制。 | 市水务局 | 2017年6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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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持续深入开展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工作。 | 市财政局 | 2017年11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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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 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大力实施农村四项工程,不断改善农村生态、人居和发展环境。 | 市发展改革委 各区县人民政府 | 2017年11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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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 完成国有林场改革主要任务,创新森林资源管护机制和监管机制。 | 市林业局 | 2017年11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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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 全力抓好省级海绵城市试点工作。 | 市住建局 | 2017年11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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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办、市政协办、铜川市军分区司令部;
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新闻单位;
中、省驻铜有关单位。
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8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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