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民政局2015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完成情况

铜川市民政局

2015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完成情况

 

按照《关于印发铜川市2015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铜医改组发〔20151号)要求,现将我局承担2015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任务完成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健全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加大一站式医疗救助力度,继续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形成了门诊救助、住院救助、重特大疾病救助、资助参合参险四位一体的救助模式,有效缓解了城乡困难群众看病困难。2015年截止7月底,全市共实施医疗救助3963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1543.22万元。

目标任务1:整合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健全“一站式”即时结算机制。

完成情况:建立了市、区县、乡镇(街道)三级一站式医疗救助服务体系,将6个市级、8个区县医院和32个具备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纳入一站式定点医疗救助范围,使我市城乡患病困难群众都能及时享受到方便快捷的一站式医疗救助服务。2015年截止7月底,全市共实施一站式医疗救助1789人次,发放救助金379.76万元。

目标任务2: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医疗费用救助比例提高到70%以上。

完成情况:根据《陕西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度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们正在起草相关文件,将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医疗费用救助比例由65%提高到70%

目标任务3:加快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

完成情况:5月份,市局领导带领市低保局及各区县民政局主管局长、低保办主任、业务骨干一行16人赴渭南市临渭区民政局考察学习医疗救助工作开展情况。6月份,市民政局等五部门参加了五部委联合召开的“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对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30号)进行了安排部署,为我市进一步做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奠定了基础。2015年截止7月底,全市共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88人次,发放救助金60万元。

目标任务4做好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疾病应急救助等制度在政策设计、方案制定、费用结算和工作机制等方面的有效衔接,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

完成情况:一是对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进行补贴,保障其获得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二是对城乡低保等救助对象在医院住院治疗,经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后,对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自付费用按65%的比例给予救助,每人每年救助金额不超过2万元。三是对城乡低保等救助对象患急性坏死性胰腺炎等30种疾病,经基本医疗保险和实施医疗救助后,个人仍难以支付的医疗费用再按70%的比例进行救助,每人每年累计救助总额不超过5万元。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待省上意见出台后,我市将及时完善相关制度,确保中省政策落实到位。

二是进一步加强与市卫生、市人社、市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做好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疾病应急救助等制度的有效衔接,更好地发挥医疗救助救急难作用。

三是加大医疗救助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广播、报纸等媒体,积极宣传医疗救助相关政策,提升政策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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