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民政局关于对全市城乡低保对象长期公示检查情况的通报

 铜民办发〔201476

铜川市民政局

关于对全市城乡低保对象长期公示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区县民政局、新区社会事业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铜政发[2013]6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最低生活保障规范化管理化工作,使低保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按照市民政局统一安排部署,711日至727,市低保局组织人员深入各区县对城乡低保对象长期末端公示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检查组分别深入我市5个区县的19个乡镇(街办)、100个社区(村)对低保对象长期末端公示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其中:38个城镇社区,62个行政村,分别占全市城镇城市社区总数的55%,行政村总数的11.4%,检查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填写低保对象长期公示情况统计表,社区(村)干部现场签字确认检查结果。

从检查情况看,各区县城镇社区(村)低保对象大部分做到了长期末端公示,城镇社区公示率为94%,村低保公示率为87%。总体而言,城镇社区低保公示做的比较好。其中,耀州区崇德社区、印台区延安路社区、王益区建乐社区、宜君县宜园社区、新区阳光社区低保对象公示全面到位;宜君县哭泉乡各行政村利用黑板报进行公示,且格式一致。城市社区对低保对象公示主要利用社会救助公示栏进行公示,农村对低保对象公示主要是采取村务公开栏、黑板报张贴低保对象名单等形式进行公示。727日,检查组对印台区3个乡镇农村低保公示情况进行检查后,区民政局当天将低保对象公示检查情况在全区进行了通报,并积极进行整改。

、存在问题

一是有的社区(村)对低保对象未进行公示,有的社区(村)只公示新增人员名单,对已享受低保对象没有进行长期公示,有的村(社区)在公示低保对象时未公示市、区县、乡镇(街办)低保监督举报电话。

二是低保对象公示内容不规范,有的没有公示保障人口、保障资金,社会救助公示栏内张贴有商业广告,公示栏比较脏乱。

三是大部分社区在公示低保对象时,未在居民小区和居民聚居地进行公示;农村在公示低保对象时,未在各村民小组进行公示,影响了居民(村民)对低保对象公示情况的知晓率。

四是耀州区邻德社区、孙塬村、焦坪村、孝北村、孝西村、孝雷村,印台区肖家堡村,肖家村、贾家塬村,王益区南寺社区,新区赵坡村都未进行低保对象长期公示,也无市、区县、乡镇(街办)低保监督举报咨询电话。

    三、几点要求

一是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各区县要迅速进行整改。要将低保对象长期末端公示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明确目标,夯实责任,规范内容,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社区(村)低保对象公示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市低保局今后将对各区县低保对象公示情况进行长期抽查。

二是各区县城镇社区公示低保对象名单时,要充分利用社会救助公示栏、便民信息公示栏在居民小区和居民聚居地进行公示,并且保证公示栏干净整洁。农村除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外,还要在各村民小组公示本小组享受低保人员名单。

三是将新增对象与已享受低保对象分开公示,低保公示要求逐月更新;明示市、区县、乡镇(街办)三级低保监督举报咨询电话。

四是要将低保对象户主姓名、家庭人口、保障人数、人均收入、保障金额、分类施保等内容进行长期公示。低保对象身份证号码、“一卡通”账号等涉及个人隐私信息不予公示。同时,各社区(村)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低保对象公示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1:铜川市城乡低保对象长期公示情况检查统计表

附件2:铜川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公示内容一览表


                                   铜川市民政局

                                  2014年8月1

                                                        

  铜川市民政局                      201481印发                                            共印12

0 个评论

要回复文章请先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