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民政局兜底脱贫工作经验材料

                            以爱民之心发挥民政兜底保障作用

用为民之身助力脱贫攻坚取得实效

                     —铜川市民政局兜底脱贫工作经验材料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社会保障兜底一批”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铜川市民政局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宗旨,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以推进“救急难”综合试点工作为抓手,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编密织牢民生保障安全网,助力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强化精准救助  焦聚兜底脱贫

一是扎实做好兜底保障工作。铜川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扶贫局印发了《铜川市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实施方案》,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先后下发了《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在政策、对象、标准和管理方面衔接的具体措施及要求,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全部纳入建档立卡范围,享受相关扶贫开发政策。

二是建立低保对象长期末端公示制度。制定下发了《铜川市民政局关于建立低保对象长期公示检查制度的通知》,在村务公开栏、村民小组群众聚集区对低保对象进行长期末端公示,并公布了市、区县、乡镇(街道)三级监督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低保对象公示情况进行督查检查,每季度对各区县低保对象公示情况进行通报,确保低保工作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

三是建立健全信息核对工作机制。成立了市、区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中心,每周对新申请城乡低保对象的人员进行信息核对;每季度对已享受低保对象的车辆、工商、养老、公积金等信息进行复核,对核对出的异常信息,及时反馈各区县,区县及乡镇(街道)组织人员逐条逐户进行核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予以清退,今年全市共清退低保对象  12953536人,进一步提高了低保对象认定的准确率。

目前,我市共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51129593人,其中无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扶贫措施脱贫的兜底扶贫对象29725584人;全市共保障农村低保对象542914316人,保障农村五保对象13551415人,其中纳入建档立卡的农村低保及五保对象共602613721人,占全市建档立卡总人数的46.37%,农村低保与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的融合率达85.86%

二、扎实推进试点工作  全力助推脱贫兜底

20157月,铜川市被国家民政部、财政部确定为全国“救急难”工作综合试点市,我市积极探索创新,健全工作机制,整合救助资源,规范救助程序,全力推进“救急难”综合试点工作有效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

(一)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夯实工作责任

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了《铜川市“救急难”综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相关部门工作职责、救助内容,保障措施,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24个市级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铜川市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各区县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救急难”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了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大救助”工作格局。

(二)整合社会救助资源,形成救助工作合力

20154月,铜川市民政局与市政府便民服务管理中心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民政部门社会救助事项申报办理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2015420日起,将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四项民政救助事项纳入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受理,对受理的群众救助事项,由乡镇(街道)在规定时限内进行办结,并实行全程电子监控。同时,市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下发了关于规范教育、人社、住建等部门救助事项的通知,对教育救助、就业救助、住房救助进行了规范,方便了群众救助,形成了救助工作的合力。

(三)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畅通救助通道

依托市、区县、乡镇(街道)三级便民服务中心,在全市38个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设立了“救急难”服务窗口,统一制作了醒目的“救急难”服务标识牌,做到了“一明显三上墙”,即做到“救急难”服务窗口标识明显,救助政策上墙、工作职责上墙、咨询监督举报电话上墙。未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救助窗口的部门单位,由“救急难”服务窗口统一受理,实行分办、转办,建立群众救助“绿色通道”,确保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20154月至20179月底,全市累计受理群众救助事项28960件,办结28011件。

(四)建立“救急难”主动发现报告机制,消除救助盲区

我市积极建立多层次的“救急难”主动发现报告机制,变“被动救助”为“主动救助”。印发了《关于建立“救急难”主动发现报告机制的通知》,建立了以村(居)委会干部为主体的“救急难”主动发现报告专职信息员队伍,实现了市、区县、乡镇(街道)、社区(村)四级联动。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每个专职信息员联系若干个联络员,明确工作职责,对群众遇到的急难事项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救助。如:201611月晚9时,我市印台区王石凹镇西山社区的信息员发现辖区一名老人昏倒在路边后,及时向街道办进行报告,并会同相关部门将老人送往医院进行救治,有效防止了一起意外事件的发生。2015年至今,我市共处理救急难典型案件125起。

五)建立快速响应机制,确保救助及时

充分发挥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及基层派出所等单位在急难对象发现等方面的优势,建立了流浪乞讨人员主动救助常态化工作机制。救助巡逻车对车站、繁华路段等重点区域实行定期巡查;在长途汽车站及流动人员密集的地段设立了6个避寒场所,为群众提供食宿等救助服务。今年共主动发现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169人,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六)发挥临时救助作用,助推脱贫攻坚

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制度在“救急难”工作中的支撑性作用,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细化了救助标准,根据救助对象类型及困难程度,将临时救助标准划分为七级,最高可救助8000元,将所有遭遇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基本生活困难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个人全部纳入临时救助范围,按照“分级审批”、“先行救助”的原则,给予应急性、过渡性救助。对于救助金额较小的,减少审批环节,由乡镇(街道)直接进行救助;对于情况紧急的,由乡镇(街道)或区县民政部门先进行救助,后补齐审核审批手续。今年全市共实施临时救助14816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941.5万元,其中对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实施临时救助1169人次,发放救助金172.08万元。

(七)建立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机制

建立政府救助与社会力量救助双向沟通衔接机制。发挥社区干部、社会工作者等社会力量,针对不同救助对象开展生活帮扶、心理疏导、精神慰藉、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多样化、个性化服务。对于参与“救急难”工作的慈善组织、企事业单位、爱心人士进行备案登记。同时,对司法、公安交警、教育、共青团、妇联、残联、慈善协会等部门单位及社会组织的相关救助政策进行了认真梳理,编印了《铜川市救急难工作手册》,发放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救急难”窗口工作人员及基层干部手中,为困难群众求助提供政策指导和帮助。

(八)积极创建“救急难”示范窗口

在“救急难”工作中,我市坚持“抓两头带中间”的工作方法,全面提升兜底救助工作水平,有效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印发了《铜川市民政局关于创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救急难”服务窗口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创建服务窗口标准、内容,要求年底前每个区县至少创建2个“救急难”规范化示范窗口。市民政局对创建成效好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救急难”服务示范窗口将颁发奖牌,以全面提升我市社会救助工作整体水平。

(九)健全完善医疗救助制度,解决群众看病难问题

市民政局紧紧围绕全市健康扶贫总体部署,不断健全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方便困难群众就医,将市、区县、乡镇(街道)三级53家健康扶贫定点医院全部纳入医疗救助“一站式”定点医院。优化“一站式”服务流程,简化医后救助程序,实现了医疗救助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的互联互通,有效解决了群众医疗负担,防止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

一是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工作的通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建档立卡贫困户等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住院、出院手续时,不再填写
《铜川市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申请审批表》,可直接按照“一站式”即时结算的相关流程进行救助。二是简化医后救助程序。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我市农村低保、五保及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困难群众申请医后医疗救助时,可直接在区县民政部门申请,不再通过乡镇(街道)受理。三是加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政策衔接。建立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在经办环节的无缝衔接机制,农村低保、五保及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困难群众住院办理结算时,即可在医院享受“一站式”报销。今年
全市共实施医疗救助7482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2127.29万元,其中对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实施医疗救助4019人次,发放救助金588.25万元。

(十)统筹推进贫困大学新生资助工作

2017年,市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铜川市统筹做好2017年贫困大学新生精准资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统筹了民政、教育、总工会、团市委、残联和慈善协会的救助资源,明确了贫困大学新生资助审核程序,有效杜绝了重复救助,确保了低保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及残疾人家庭的大学新生及时全面得到资助。全市共资助贫困大学新生910人,发放资金373.5万元。

三、坚持“三共同”原则,积极开展兜底脱贫督查

一是联合市扶贫局、市残联对全市社保兜底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对兜底对象精准认定、低保审核审批及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等工作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现场指出,限期整改,确保兜底扶贫政策落实到位;二是组织人员对全市低保对象进行复审排查,及时将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清退出低保范围,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三是按照全省加强扶贫环保等领域监督执纪问责落实“三个助力”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研究制定了《铜川市民政局“聚焦兜底保障
助力脱贫攻坚”督查行动方案》,紧紧围绕各项兜底政策执行情况、工作责任落实情况、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开展定期督查,努力构建标准科学、对象准确、待遇公正、进出有序的兜底保障工作格局,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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