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情况汇报

工作情况汇报

市民政局

2015121日)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我局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在新形势下开展扶贫开发工作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

(一)主要工作任务

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分解落实铜发〔20158号文件确定的工作任务的通知》要求,我局承担的扶贫工作任务主要有三项:一是牵头做好加快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对无劳动能力的、经过村民确认的贫困人口实施兜底性保障政策,加大补助力度,实现精准兜底脱贫;二是牵头做好将符合条件的贫困群众全部纳入城乡低保保障范围,保障基本生活;三是做好镇村综合改革工作。

(二)完成情况及采取措施

1.将精准扶贫与救急难综合试点工作有效衔接。进一步规范了民政部门社会救助事项申报办理机制,从今年420,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4项救助事项的申请纳入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统一受理,要求乡镇、街道及区县民政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核审批,畅通了民政社会救助绿色通道。截止11月底,全市累计受理救助事项7712件,已办结5328件,正在办理2384。进一步规范了住建、人社、教育、卫生计生等部门相关社会救助事项的申报条件、办理流程、救助标准、救助时限等,并以市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名义下发了文件,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同时,建立了救急难主动发现报告机制,全市共确定救急难主动发现报告专职信息员665名,要求其对群众遭遇的急难事项早发现、早报告、早救助,最大限度地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事件的发生。

2.将精准扶贫工作与特困群众救助工作有效衔接。一是开展了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及城乡低保对象复审排查,通过信息核对,清退低保对象23176528人,新增18574763人,进一步提高了低保对象认定的准确率。二是积极开展分类施保工作,对农村低保家庭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等八类人群按保障标准20%-70%的比例增发保障金,月实施分类施保9151人,发放保障金395.57万元,有效保障了农村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三是开展了五保供养对象年检工作,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五保供养范围,今年我市共有五保对象14231487人,发放五保供养金780.27万元。四是加大医疗救助工作力度,建立了门诊救助、住院救助、重特大疾病救助、资助参合参险四位一体的救助模式,将低保边缘家庭和因病致贫家庭纳入救助范围,将城乡低保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医疗费用救助比例由65%提高至70%,累计实施医疗救助6660人次,发放救助金2696.46万元。五是全面落实临时救助政策,对因灾害、突发事故、重大疾病、子女上学等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贫困户给予临时救助,累计实施临时救助9284人次,发放救助金621.54元,有效解决了群众临时性、紧急性的困难。

3.将精准扶贫工作与城乡低保提标工作有效衔接。按照省上要求,完成了城乡低保保障及五保供养标准的提标工作,及时下拨提标补助资金3129.27万元。提标后,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为445/·月,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为2500/·年,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为6000/·年、分散供养标准为5500/·年,进一步改善了城乡困难群众的生活状况。

4.将精准扶贫工作与镇村综合改革有效衔接。3月底,完成了1个乡改镇、3个乡镇撤并、4个乡镇改为街道办事处的改设更名及挂牌、授印等工作,乡镇、街道的机构设置、干部职务任命等工作正在有序开展。小村并大村工作按照先换届再并村的思路,计划于201610月底前完成(省上要求完成的时限为201612月底),各区县村规模调整实施方案已基本确定,待本级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将印发实施。改革完成后,全市乡镇数量由41个减少至38个(其中,1个乡、20个镇、17个街道),村的数量将由543个减少至359个,乡镇政府职责将进一步明晰,新型农村社区和社区服务中心将承担更多的社会公共服务和村(居)民自治服务职能。(以上内容我局已函告市发改等部门,建议在编制十三五规划及相关工作中予以参考。)

5.将精准扶贫工作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有效衔接。投资220万元,建成了覆盖全市老年人的市级居家养老服务信息中心,为部分家庭困难失能老人和80岁以上生活困难老年人提供援助服务15.5万小时,累计服务5.6万人次。优先在全市208个贫困村建设农村幸福院100个,覆盖率达到48%,基本满足了农村留守及困难家庭老年人的养老需求。

6.将精准扶贫工作与涉军维稳工作有效衔接。通过开展八一”“双节慰问及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等活动,大力帮扶困难重点优抚对象230余人次,投入720万元,资助困难复转军人参合参保160余人次,解决了我市部分涉军困难群体的吃饭难、住房难、看病难等问题,同时对退役军人报考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给予加分优待。

7.将精准扶贫工作与社会治理工作有效衔接。全面完成了第九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任务,在543个行政村推行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连续四年招录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377人,大力推广王益区红旗社区“3+3+5”社会管理创新模式,着力加强贫困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为扶贫工作有序开展营造良好环境。

8.将精准扶贫工作与冬春困难群众生活安排结合起来。一是按照相关政策及标准,及时下拨各项社会救助资金。9月份,提前拨付了第四季度城乡低保及下半年农村五保供养资金5127.71万元,为城乡低保对象及农村五保对象发放电价补贴176.44万元。二是针对今年我市阴雨天气多,气温大幅下降的实际情况,在省财政补助资金尚未到位的情况下,我局与市财政部门积极沟通协调,为城乡低保对象及农村五保对象紧急下拨冬季取暖补贴1336.1万元。目前,冬季取暖费已通过财政惠民一卡通全部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确保城乡困难群众温暖安全过冬(陕西日报、华商报、省民政厅网站对我市的做法进行了报道)。三是妥善安排受灾困难群众生活,全年共下拨自然灾害救助资金373万元、棉衣、棉被4800件(套),累计救助受灾群众1.98万人次。完成了2014年度因灾倒房328户及损房1117户的重建和修缮工作。

9.将精准扶贫工作与驻村帮扶工作结合起来。一是建立了帮扶工作机制。全市民政系统30名科级以上党员干部与小豆村30户贫困户结成“1+1”帮扶对子。重要节日期间,累计为59户困难群众送去慰问金1.34万元,并组织志愿者服务队走进小豆村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组织我局全体党员干部参加全国扶贫日捐款活动,捐款6100元。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6万元,建成了小豆村社区活动广场;向村图书室捐赠书柜6个,向村委会捐赠办公桌椅10套;争取20万元项目资金,硬化小豆村二组巷道800米。三是指导完成了村两委会换届选举,将有能力、群众公认、办事公道的村民选进了两委会班子,为群众选好了致富带头人。

10.将精准扶贫工作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合起来。今年省委省政府将“困难群众低保率达到100%”这一指标纳入到对各地市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我市此项指标在前三季度省对市的考核中位居全省第一。为使我市此项指标年终考核中继续位居全省前列,下发了分解落实文件,明确了具体评分标准,夯实了区县工作责任,确保将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

截至11月底,我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3209982681人,发放低保金1.94亿元。其中,保障城市低保对象1968250726人、发放保障金1.48亿元,保障农村低保对象1241731955人、发放保障金0.46亿元,有效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二、存在的问题

今年,虽然我局在扶贫开发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相比,与广大贫困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与扶贫部门的协商沟通不够;二是对农村低保对象致贫原因、人群划分不够细致;三是社会救助工作在落细、落小、落实上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系列讲话、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十八届五中全会及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以及1127日杨市长调研时的指示精神,结合本次会议安排,充分发挥好民政部门在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群众实施兜底性保障政策、对因病致贫的特困群众提供医疗救助保障、实行低保政策和扶贫政策衔接等工作中的骨干作用,在“对象精准、内容精准、目标精准、措施精准”上狠下功夫,扎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保起来。切实将贫困人口中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低保救助和五保保障范围,并进一步对建档的低保户和五保户进行分类梳理、摸清底数、建立台账。逐步实现低保标准和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做到应保尽保。做到精准救助与精准扶贫相衔接,做到低保政策兜底一批。

二是救起来。充分发挥民政社会救助职能,加大对因灾害、突发事故、重大疾病、子女入学等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贫困户的临时救助力度,做到社会救济一批。农村建档立卡因病致贫家庭且现正患重病者全部纳入医疗救助。享受资助参保参合、普通疾病救助、重大疾病救助等医疗救助政策待遇,做到医疗救助扶持脱贫一批。

三是助起来。积极探索慈善机构、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的新模式。引导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1+1”帮扶结对,有针对性的开展生活帮扶、心理疏导、精神慰藉、能力提升等多样化、个性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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