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蓉列传

马蓉者,渭南女,体身修长,容貌姣好,唇厚,肤白,性荡者征。


青青之时,慕优者宝强,自近就之,以色引之,后两人婚。

 

育一子一女,外人皆羡,以为夫妻典范也。

 

而后马蓉徐以宝强之丑,兔食起窝边草竟然,与宝强之所雇苟合于榻。

 

宝强戏如人生,摸爬滚打,万死一生,得钱糊口。

 

马蓉人生如戏,瞒天过海,山水游,女爱男欢,与情夫挥金。

 

嗟乎,真乘宝强之颈出恭矣,齐彼世之潘金莲。

 

更负宝强财而潜,使宝强持一文,恶毒之冠!

 

宝强怒,将狗男女公于世,世皆哗。

 

彼时,宝强往法院讼婚,曾无讼费尽钱而上。

 

宝强哭,观者恸。

 

出轨之事常有,然而通下,以下犯上,真触底线然!

 

欺我甚矣,反噬,观者皆不忍。

 

世皆口诛笔伐,以一义心,愿法能赐宝强公。


史曰:

 

忧宝强者,非但无聊,乃心系法律之公允,当世之法能保被害者之权益乎?

 

宝强即吾,吾即宝强。

 

马蓉,万人唾,谓其婊。

 

后世称计时之器为马表,以纪念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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