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铜川市城乡低保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关于铜川市城乡低保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冯雄文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的民生保障制度,涉及千家万户,对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公平正义发挥着重要作用,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举措。笔者通过召开座谈会、入户走访、查阅资料、发放调查问卷等多种形式对我市低保工作进行了较为深入的调查,以推动我市低保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基本情况

铜川市地处关中平原向黄土高原过度地带,辖耀州区、王益区、印台区、宜君县和一个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铜川新区,有41个乡镇(街办),70个城市社区,84万人口。我市是一个因煤而兴的老工业城市,近年来,由于煤炭资源的日益枯竭,破产、停产煤炭企业多,城乡困难群众贫困面大,社会救助工作任务十分繁重。

我市自1998年建立城市低保制度以来,先后实施了8次提标工作。经过8次提标,保障标准由1998年的90/·月提高到2014年的360/·月,保障人数由1998年的648人增加到2014年的52230人,年发放保障金从1998年的19.5万元提高到2014年的16354.0万元。

农村低保制度自2005年建立以来,先后实施了6次提标工作。经过6次提标,保障标准由2005年的625/·年提高到2014年的2020/·年,保障人数由2005年的19565人增加到2014年的31266人,年发放保障金从2005年的80万元提高到2014年的5173.9万元。

我市低保工作经过多年的发展,形成了保障范围覆盖城乡、管理制度更加规范、救助水平不断提高、与相关政策衔接日益紧密的工作机制。目前,我市保障城乡低保对象83496人,占全市总人口的9.94%,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按标施保,有效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低保工作管理运行的制度机制建设。以市政府名义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市级13个部门单位联合印发了《铜川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办法》,下发了《铜川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关于对城乡低保对象中的特困人员实施分类施保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建立低保对象长期公示检查制度的通知》等文件,修订完善了《申请最低生活保障诚信承诺书》、《低保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授权书》,统一印制了《铜川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表》,使我市低保工作做到有章可循、规范操作。

(二)严格低保申请审核审批程序。搭建了新的低保申请受理平台,由乡镇(街办)直接受理群众的低保申请,乡镇(街办)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受理;并对低保申请家庭实行100%的入户调查,按照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填写入户调查表。在此基础上,组织开展民主评议,评议小组总人数不得少于15人,群众代表不得少于三分之二,通过投票表决方式产生评议结果,并将评议结果进行公示,充分发挥了群众在低保工作中的评议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扎实做好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工作。设立了市、区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中心,建立了信息核对长效工作机制。对已享受低保对象和新申请低保对象的车辆、养老退休、地税、国税、工商、住房公积金等13类信息进行了核对。2014年,通过信息核对,共核对出11423条低保对象异常信息,经入户调查,共清退低保对象359010390人;对1370名新申请低保家庭进行信息核对,其中46146名新申请低保对象未通过审核,有效提高了低保对象认定的准确率。

(四)积极建立低保对象长期末端公示制度。利用全市70个城市社区设置的178社会救助公示栏543个村的村务公开栏及墙体板报,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对象进行长期末端公示。20147月份,组织人员对全市19个乡镇(街办)、100个社区(村)对城乡低保对象长期末端公示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9月份,建立了各区县民政局、乡镇(街办)领导对低保对象长期公示进行检查的“1123”长效工作机制,并对检查情况进行月通报,确保了低保对象长期公示取得实效。

(五)积极开展分类施保。对城乡低保家庭中的城市三无人员、70周岁以上老年人、儿童、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单亲未成年人、哺乳期妇女、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等八类人群分别按保障标准20%-70%的比例增发保障金。月实施分类施保21375人,2014年累计发放分类施保金971.4万元。

(六)在全市干部职工中开展了配偶父母子女吃低保专项报告活动。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干部职工中开展配偶父母子女吃低保专项报告活动的通知》,专项报告活动采取市区县联动,分四个阶段进行,全市共有450个部门单位的29331名干部职工参加了报告。专项报告活动的开展,有效杜绝了少数干部职工利用职权影响使其亲属享受低保的问题,在社会上产生了强烈影响,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七)加强低保资金发放管理。低保金是困难群众的救命钱,对此,我市对低保资金实施专款专用、专户管理、封闭运行,确保了资金安全。市民政、财政、信用联社先后多次召开联席会议专题研究城乡低保资金按月社会化发放问题,明确了发放流程及各部门职责。目前,我市城乡低保资金已全部实行一卡通按月社会化发放,确保了低保对象及时足额领到低保金。

(八)扎实做好低保群众信访工作。建立了低保工作信访台帐,对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及领导批示的各类低保信访件,依法依规及时调查处理。2014年,我局共收到各类信访件113件(起),办结111件(起),对群众的政策咨询进行耐心解释,对群众反映的人情保错保问题进行认真查处,确保群众信访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有效维护了广大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三、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一是信息核对工作受到瓶颈制约。信息核对工作是提高低保对象认定准确率的有效举措。但是,由于部省市信息核对系统尚未实现互通互联,因而受相关信息管理权限等因素的制约,目前我市对铜川市行政区域外居民家庭财产收入及金融资产等信息无法进行核对,客观上制约了我市信息核对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是骗保搭车保现象影响了低保工作公平、公正。有的居民为取得低保资格,采取不正当手段隐瞒家庭收入和财产,或者想方设法请就业单位出具虚假收入证明甚至编造虚假申请材料,以达到骗取低保的目的;还有少数地方政府把低保作为福利手段或是处理上访、拆迁等疑难问题的安抚措施,不加区别、不经收入核查,直接将某一群体纳入低保,对低保制度本身造成了很大的冲击和影响。

三是基层低保工作力量不足。目前,全市市、区县、乡镇(街办)三级共有低保工作人员162人,平均每人要服务580名低保对象。尤其是大部分乡镇(街办)只有12名低保工作人员,除负责低保对象的申请受理、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对象公示等多个环节外,还要负责其他民政工作事项及老龄、残联等工作,客观上造成低保工作难以做到深入细致。同时,媒体对个别有房有车吃低保等问题的报道很容易引发舆论热议,对此基层工作人员缺乏应有的应对能力,造成了极大的心理压力,对低保工作的开展产生很大的影响。

四是低保对象与低保边缘家庭的矛盾。由于低保对象能够相应享受到许多救助政策,造成低保对象和低保边缘群体之间形成断崖效应,这样使处于低保保障线外的低收入者容易产生心理不平衡,且由于低保边缘群体缺乏应有的政策保障,可能会比低保家庭的生活更加困难,客观上使低保边缘群体容易把不满的矛头对准低保基层工作人员与周围的低保对象,增添了矛盾隐患,影响了社会稳定。

五是一些人为享受低保冲破道德底线。现行低保制度是按家庭成员人均收入认定是否符合低保条件,一些人为了享受低保而把老人进行单独立户,从而把赡养老人的义务从家庭中剥离出去,破坏了我国家庭养老传统道文化,引发群众之间的盲目追随与攀附,影响了良好社会道德风尚的形成。

四、建议及对策

今后,我市低保工作要以健全完善制度为抓手,以信息核对为突破口,以打造阳光低保为目标,着力提高最低生活保障规范化管理水平,有效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一是进一步加大信息核对工作力度。建议上级部门加快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平台机制建设,尽快实现部省市三级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网络互通互联,扩大对居民家庭财产收入信息核对的范围,能够对低保家庭在我市行政区域外的财产收入开展核对查询,以进一步提高低保对象认定的准确率。

二是严格执行各项低保法规政策。认真落实乡镇(街办)对低保的审核责任和区县民政局的审批责任主体,严格按照低保申请审核审批环节对低保对象进行认定,严禁不经调查直接将任何群体或个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不能将低保作为解决信访问题的安抚手段。同时,认真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经办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确保低保工作的公平公正。

三是加强基层低保工作能力建设。要按照铜政发〔201365号文件要求,配足配齐区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中心的信息核对人员和乡镇(街办)低保工作人员,尤其要按规定为每个乡镇街办配备2-3名低保入户调查人员,切实做到事有人干、责有人负,以确保低保各项制度政策在基层的全面落实。

四是加强各项社会救助制度的衔接。公平公正是社会救助工作的生命线,要切实克服社会救助工作中出现的断崖效应,在救助制度设计中要加大对低保边缘群体的救助力度,要将低保边缘群体纳入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就业救助等专项救助范围;并按照补短板、扫盲区的原则,对城乡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实施临时救助,形成坡度救助格局,使不同群体根据其困难程度都能享受到相应的救助政策。

五是强化低保政策宣传力度。大力弘扬敬老孝亲传统美德,引导社会形成国家救助与法定赡养、抚养和扶养相结合的救助模式,坚决摒弃为享受低保而将老人单独分户立户的错误做法。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大力宣传低保工作在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传播正能量,在全社会营造关注、参与、支持低保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六是加快社会救助立法工作步伐。近年来,指导、规范低保工作的主要是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比较欠缺。按照全面建设法治国家、依法行政的要求,加快出台《社会救助法》,对低保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用法律的手段加以解决,为城乡低保制度的实施提供法律保障。加快居民征信体系建设,做好低保申请人申报行为的诚信记录,对低保申请人出具虚假证明材料行为记入个人终身诚信档案,以增强全体居民的诚信意识。

铜川市低保局副局长  冯雄文  联系电话:133791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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