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民政局2014大事记

铜川市民政局2014大事记

一月

13  向《铜川市组织沿史资料》征编办公室报送铜川市民政局组织沿革资料。

15  省民政厅副厅长王振虎带领社会事务处负责同志来我市看望慰问市殡葬管理处、市救助站干部职工,局长彭群才、副局长张逢义陪同。

20  市局党组向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关于2013年度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题报告》。

21  市财政局拨付2013年中央彩票公益金321万元支持区县农村幸福院项目建设。

22  市民政局财政局拨付各区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金200万元。

23  市纠风办发出《关于命名铜川市就业局等单位为创建“人民满意基层优秀单位的决定》铜川市殡葬管理处被命名为2013年度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优秀单位”。

26  致函市财政局拨付市福彩公益金70万元用于福彩中心场所建设。

二月

4  民政部发出《关于授予第二批国家等级婚姻登记机关称号的决定》 铜川市王益区民政局获此荣。

19  向市政府应急办报送《2013年度自然灾害类应急评估情况的报告》。

20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发出《关于同意举办大香山寺隆道法师升座法会的批复》。

同日 
铜川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发出《关于命名表彰2013年度文明部局和创佳评差竞赛活动最佳系统的决定》
市民政局被评为2013年“创佳评差”竞赛活动最佳系统。

25  发出《关于表彰2013年度优秀公务员和先进工作者的通报》
先进区县:耀州区民政局、印台区民政局。局属事业先进单位: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市殡葬管理处,机关先进科室:社会福利科、办公室、规划财务科。单项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宜君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工作先进单位王益区民政局,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先进单位新区社会事业局。优秀公务员:王妙云、杨长权、贺从义。先进工作者:邓金、崔爱龙、杨铁民、尚修合、马鲜绒、任滨江、刘志久、郭强、王伟。

同日 
向市政府应急办报送《2013年度灾发公共事件应急评估情况的报告》。

26  铜川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印发《201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同日 
印发《2014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27  向市考核办报送《关于2014年度目标考核指标的报告》。

同日 
市政府办发出《关于2013年度政府系统优秀调研成果评选结果的通报》 市民政局张逢义写的《关于农村养老机构建设的思考》荣获三等奖。

同日 
向《铜川市年鉴》编纂委员会报送了铜川市民政局2014年年鉴。

28  全市民政工作会议召开。参加人员有各区县民政局长、各科室科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会议传达了2014年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全国减灾救灾视频暨全省减灾救灾工作会议精神。会上局长彭群才对全市2013年民政工作进行了总结、对2014年民政工作作了安排部署。纪检组长严义民就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作了安排,副局长任顺顶、侯东强、张逢义、封长朝就各自分管的工作作了安排。各区县民政局长分别就2014年民政重点工作交流发言。

三月

    4 
为市地方志编委会编纂的《铜川概览》纂稿《铜川宗教》。

5  向省救灾年鉴编辑部报送《陕西救灾年鉴(2013)》铜川篇。

10   市民宗局向省宗教局报送《关于宗教事务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同日  市综治委通报市民政局被评为2013年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优秀单位。

12  省民政厅发出《关于确认命名全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的通报》铜川市耀州区为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区(县)。王益区七一路街道、桃园街道为和谐社区建设示范街道。王益区桃园街道光明社区、七一路街道大同路社区、青年路街道五一社区;新区咸丰路街道铁诺社区、下高埝社区;宜君县城关镇宜阳社区;印台区金锁关镇石头坡社区等7个社区为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

12  市民政局、财政局、人保公司印发《关于推进我市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14  批准铜川市阳光青少年足球俱乐部成立注册登记。

18  市民政局、财政局转发省厅印发的《陕西省最低保障工程规程》的通知。

19  致函市财政局拨付各区第二季度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4696万元。

20  省民政厅政策法规处、区划地名处、基层政权处副处长高静、孙海侠组成的调研组一行3人深入耀州区调研城乡基层政权建设情况。局长彭群才、副局长封长朝、耀州区副区长项维平等相关人参加调研座谈会。

21  市政府办印发《铜川市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24  批准铜川市光彩事业促进会成立注册登记。

同日  致函市财政局拨付各区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150万元。

25  转发省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办法》的通知。

27  印发《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

28  市民政局、卫生局等4部门印发《铜川市城乡医疗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

四月

1日 市社区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印发《铜川市城镇社区第五次居民委员会换届和居民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7  批准耀州区庙湾镇、瑶曲镇、照金镇,宜君县在五里镇、棋盘镇设立婚姻登记处。

8  中共铜川市民政局总支委员会印发《2014年要点》的通知

同日  印发《铜川市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规程》。

同日  印发《机关干部“进社区服务群众”活动考核评比办法》。

同日  省厅转发《民政部关于表彰全国殡葬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的通知
陕西省铜川市殡葬管理处荣获全国殡葬先进集体,陕西省铜川市殡仪馆遗体火化师杨铁民荣获全国殡葬先进个人。

14  市委、市政府发出《关于2013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的通报》市民政局被评为优秀社会管理部门,彭群才、张逢义被评为优秀社会管理优秀等次领导干部。

18  印发《2014年依法行政要点》的通知。

22日 向省民政厅报送《关于2014年清明节工作情况的报告》。

同日  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发出《关于清理规范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通知》。

25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印发《关于对我市军队离退休干部实行集中管理的通知》。

28  批准铜川市自行车运动协会、铜川市家居建材协会成立注册登记。

29  致函市财政局拨付2014年区县城镇社区补助资金1138万元。

五月

4  向省民政厅报送《关于2013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6  市财政局向市民政局下达2014年支出预算通知:收入预算1492.61万元,支出预算1492.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7.36万元,项目支出1285.25万元。

8  致函市财政局拨付各区2014年优抚对象抚恤和医疗补助资金1399万元。

12  市联席办、市信访局发出《关于2013年度信访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的通报》市民政局被评为优秀单位。

14  市民政局、市文明办转发省民政厅、省文明办《关于印发<陕西省志愿服务记录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同日  市文明办、市民政局转发省民政厅、省文明办《关于印发<陕西省社区志愿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15  市民政局、财政局印发《铜川市2014年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实施方案》的通知。

同日  向省民政厅报送《关于开展“救急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报告》。

19日是  市民宗局印发《铜川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反恐怖工作预案》的通知。

20  市财政局下达省级福彩公益金321万元,用于区县农村幸福院项目建设。

22  市民政局党组印发《铜川市民政局开展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3  市政府办印发《关于表彰2013年度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优秀信息员的通报》市民政局评为全市政务信息先进单位。

26  批准铜川市新区铁诺幼儿园成立注册登记。

28  印发《民生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29  市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转发省厅《关于调整我省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同日  市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转发省厅《关于调整省农村户籍的六、七十年代参加铁路建设民兵工龄补助标准的通知》。

30  市发改委印发《关于同意调整铜川市老年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六月

3  致函市财政局拨付100万元福彩公益金用于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建设。

4  市委市政府发出《关于表彰2013年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市民政局被评为2013年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5  致函市财政局拨付市、区县及市福利院孤儿基本生活补助资金117.34万元。

同日  致函市财政局拨付各区市级福彩公益金130万元用于养老服务。

同日  向省厅报送《关于2013-2014年度冬春救助绩效评估情况的报告》。

9  致函市财政局拨付省级福彩公益金200万元用于印台区老年养护院项目建设。

10  致函市财政局拨付区县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金475万元。

13  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养老服务机构责任保险制度(试行)的通知》。

同日  致函市财政局拨付各区第三季度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4393万元。

16  致函市财政局拨付各区县2014年上半年农村五保供养资金130万元。

23  向市政府报送《关于加强社会救助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同日  转发省民政厅《关于动员全省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积极投身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25  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铜川市城镇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30  市财政局拨付省级福彩公益金250万元用于印台区南苑、王益区育才等日间照料中心项目建设。

七月

1  省民政厅救灾处副处长吴永健带领省救灾募捐办、省气象局、省保监局一行4人到我市耀州区检查研究农房保险工作。市民政局副局长封长朝、救灾科科长王伯平陪同调研。

2  市直属机关工委批准成立中共铜川市低保局机关支部委员会。

同日  批准铜川市王益区骨伤医院成立注册登记。

同日  向省民政厅报送《关于201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的报告》。

3  致函市财政局拨付各区县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对象临时特价补贴资金631.5万元。

7  致函市财政局下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174万元。

22  拨付市殡管处专项资金100万元用于殡葬服务体系建设。

同日  印发《铜川市民政局公告》第一号对新区部分道路、公园、广场、桥梁进行了命名。

同日  致函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对新区命名更名的道路、街巷、公园、桥梁、湖泊、园区广场等做好标准地名标牌设置有关工作。

同日  转发民政部关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的通知。

同日  致函市财政局拨付各区2014年城乡医疗救助1280万元。

同日  致函市财政局拨付各区、市低保局2014年临时救助资金1000万元。

24  市发改委印发《关于下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同日  市民政局、财政局转发省厅印发的《陕西省最低生活保障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28-29  省民政厅副厅长王振虎一行3人来我市检查“八一”期间各项优抚政策落实情况并慰问宜君县、印台区6名复退、伤残军人及现役军人家属、局长彭群才、优抚科科长胡建平陪同。

29  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发出《开展治理乱建庙宇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八月

4  2014年全市民政工作年中分析会议在新区布尔玛酒店召开。各区县民政局、新区社会事业局、市低保局、市殡葬管理处负责同志对上半年工作进行了汇报,局长彭群才对上半年及下半年全市民政工作进行总结和安排。

5  致函市财政局拨付市级福彩公益金150万元用于宜君县养老服务中主老年公寓建设。

6  省民政厅副厅长鲁锋一行3人来我市调研指导镇村综合改革工作和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先后深入耀州区解放社区、王家贬村东站社区实地检查低保公示内容、社会救助落实情况等,市局副局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侯东强、市低保局副局长冯雄文陪同。

8  致函市财政局拨付各区2014年省级抚恤补助资金244.672万元。

同日  市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转发省厅《关于调整我省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14  市发改委发出《关于铜川市印台区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18  市民政局党组印发《铜川市民政局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工作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19  转发《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规程》。

    26  批准铜川市汽车服务行业协会成立注册登记。

29  市财政局下达2014年铜川市老年服务中心中央预算内基建预算1000万元。

同 日  市发改委发出《关于铜川市大同公益性公墓三期(印台区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九月

5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的通知》。

同日  市民政局向市委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关于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的报告》。

同日  向省民政厅报送《关于2011年以来中央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

9  市政府发出《关于表彰2013年度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铜川市民政局荣获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先进单位。

同日  致函市财政局拨付各区县2014年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补助资金424.8万元。

10  市民政局、财政局转发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下达2014年城市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通知》。

11  拨付各区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项目补助资金80万元。

12  转发《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的通知。

22  市民宗局向省宗教局报送《关于交办中央第七巡视组受理群众(来信)反映信访件事项办理情况的报告》。

25  印发《关于2013年度市级社会组织年检情况的通报》。

26  民正部表彰200名“全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先进个人”。铜川市宜君县中心敬老院院长田军荣同志荣获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9  市政府印发 《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同日  市民政局、国土局、住建局转发《陕西省实施优抚对象住房优待办法细则的通知》。

十月

11  致函市财政局拨付陕煤化实业公司市级福彩公益金250万元用于王石凹等5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建设。

14  致函市财政局拨付各区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金770万元。

17  印发《铜川市民政系统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同日  省民政厅厅长郭伯权来铜川市研究殡葬改革工作推进情况。先后实地查看了耀州区烈士陵园、铜川市大同公益性公墓和印台区金锁关镇纸坊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情况。副市长曹远勃、局长彭群才陪同。

20日 市财政局核定市民政局2013年部门决算为收入5301.19万元、支出3617.53万元,收支结余3336.79万元。

同日  印发《关于在县乡推行群众办事干部代办制度的实施意见》。

22  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民办公益性养老机构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23  市委组织部通知 王妙云同志任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

同日  印发《铜川市民政局拟撤销社会组织登记公告》。

24  市财政局拨付市福彩发行中心200万元用于购置“中福在厅”营销用房。

同日 批准铜川市银行业协会、铜川市美容美发行业协会成立注册登记。

26  致函市财政局拨付各区县2014年下半年农村五保供养资金134.68万元。

27  市民政局批复直属单位2013年部门决算通知。

同日  市民政局党组决定  杨长权同志任市民政局社会福利事务和慈善事业促进科科长。

30  向省双拥办报送《铜川市双拥办2014年工作总结》。

31  印发《关于在民政系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同日  民政部发出《关于确定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的通知》铜川市王益区红旗街道红旗社区、红旗街道育才社区,铜川市印台区三里洞街道芳草社区被确定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

同日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向省民政厅报送了《关于申报2014年度省级福彩公益金资助社会福利事业项目的报告》。

十一月

3  致函市财政局拨付各区第四季度城乡居民低保资金

3100万元。

5日 延安市民政局铜川市民政局向省民政厅报送《延安市铜川市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的报告》。

同日  经报市发改委批准同意铜川煤化实业有限公司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铜富公司玉华小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立项建设。

同日  致函市财政局拨付各区2014年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对象冬季取暖补助资金1353.56万元。

同日  致函市财政局投入付2014年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电价补贴资金177.156万元。

同日  局长彭群才主持召开了第19次局长办公会议研究讨论在新区购买中福在线大厅相关事宜,同时印发了专项问题会议纪要。

6  向省民政厅报送《关于铜川市第三轮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耀州王益段联合检查情况的报告》。

17  陕西省第六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组委会发出《关于对陕西省第六届少数民族传统运动会获奖集体、个人进行嘉奖的决定》铜川市代表团荣获“体育道德风尚奖”和“体育运动会优秀组织奖”。

19  印发《行政复议听证、行政复议责任追究等十项制度的通知》。

20  批准铜川市果业培训学校成立注册登记。

同日  向省民政厅报送新区设立正阳路街办天籁社区、盛园社区、咸丰街道锦园社区的报告。

同日  批准铜川市果业培训学校成立注册登记。

同日  致函市财政局拨付各区2014年城市社区服务体系项目建设市级补助资金200万元。

同日  印发《铜川市民政局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22  致函市财政局拨付各区2014年城市14个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市级补助资金200万元。

24  市民政局、财政局印发《促进社会力量参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办法(试行)的通知》。

同日  市政府办印发《铜川市救急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5  致函市财政局拨付各2015年一季度城乡居民低保金4919万元。

同日  市财政局、财政局转发省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同日  致函市财政局拨付各区2015年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参合参险补助资金307.654万元。

26  市民政局、财政局印发《农村幸福院星级评定及运营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26  市民政局发改委财政局等13部门印发《铜川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办法》的通知。

十二月

1  致函市财政局拨付2014年度省级福彩公益金280万元用于各区农村幸福院项目建设。

同日  致函市财政局拨付各区省级福彩公益金790万元用于养老服务项目建设。

同日  铜川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发出《关于表彰市级和谐社区建设先进单位及个人的决定》铜川市2014年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为耀州区天宝路街道天宝滩社区、永安路街道水泥厂社区,王益区青年路街道史家河社区、红旗街街道翠溪社区、桃园街道建工路社区,印台区三里洞街道新建社区、王石凹街道街南社区,宜君县城关镇宜阳社区,新区正阳路街道秦岭社区、正阳路街道华阳社区。和谐先进个人:梁耀红、刘玲、李耕田、陈玉侠、毕俊卿、任红红、丁林博、白婷婷、马亚玲、王庆。

同日  致函市财政局拨付市社会福利院省级福彩公益金80.5万元用于儿童康复特教等项目。

5  致函市财政局拨付各区中央福彩公益金100万元用于老年日间照料中心、慈善超市项目建设。

同日  向计生委报送2014年计划生育工作总结的报告。

9  市委组织部、民政局、编委会、财政局等6部门转发省厅《关于镇村综合改革几个问题的具体意见的通知》。

11  致函市财政局拨付市住建局福彩公益金100万元用于新区裕丰园社区锦园小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建设。

同日  致函市财政局拨付市殡葬处福彩公益金200万元用于公墓征地等事项。

同日  向市维稳办报送《关于2014年维护稳定工作总结的报告》。

16  中共铜川市民政局机关总支委员会向市直机关工委报送《关于2014年党建工作总结》。

18  向省民政厅市政府报送《关于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思路的报告》。

同日  向省民政厅报送2014年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报告。

19  致函市财政局拨付市军休服务中心2014年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和管理机构补助资金223万元。

22  向省民政厅报送《铜川市火葬区划定范围的报告》。

23  省民政厅发出《关于同意聘用2014年城镇社区专职工人员的批复》铜川市总计聘用76人,其中耀州区18人、王益区20人、印台区20人、宜君县4人、新区14人。

同日  省民政厅发出《关于表彰星级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的通报》铜川市宜君县中心敬老院为二星级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

同日  省民政厅、省编办发出《关于铜川市镇村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

26  市民政局、市编委办公室发出关于宜君县人民政府、印台区、王益区、耀州区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镇村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

同日  市民宗局向省民委(省宗教局)呈报《2014年民族宗教工作总结》的报告。

同日  市财政局下拨耀州区、印台区2014年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资金137万元。

29  批准铜川市新区雨朦书画培训学校成立注册登记。

30  向市信访局报送《铜川市民政局2014年信访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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