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民政局 关于“救急难”综合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

铜民字〔201646                     签发人:彭群才 

铜川市民政局

关于“救急难”综合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 

省民政厅:

现将铜川市“救急难”综合试点工作情况报告随文报来,请审阅。 

铜川市民政局

201695 

健全机制 救急解难 托底保障

——铜川市“救急难”综合试点工作情况报告

 

铜川市位于陕西省中部,地处关中平原向黄土高原过渡地带,下辖4个区县和1个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铜川新区,有38个乡镇(街道)和74个城市社区359个村,总人口84.51万,其中非农业人口52.58万。铜川是一个因煤而兴的老工业城市,近年来,由于煤炭资源的日益枯竭,下岗失业人数增多,城乡困难群众贫困面大,社会救助工作任务十分繁重。20157月,我市被民政部、财政部确定为全国11个地市级“救急难”工作综合试点市。对此,我市积极探索创新,制定实施方案,健全工作机制,整合救助资源,规范救助程序,充分发挥社会救助托底保障作用,全力推进“救急难”综合试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自开展“救急难”试点工作以来,我市共实施医疗救助12663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5107.76万元;实施临时救助16647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1275.24万元;开展“救急难”典型案例83例,发放救助金64.6万元,有效防止了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事件的发生。

一、对照评估指标,按标达标

在救急难综合试点工作中,我市多措并举,探索创新、健全完善了主动发现机制、工作协调机制、慈善衔接机制、信息共享机制,整合各类救助资源,形成救助工作合力。

(一)建立主动发现工作机制

1.组建主动发现队伍,明确“队伍”组成和职责,开展

经常性走访,了解、收集困难群众信息。

我们通过建立多层次的“救急难”主动发现报告机制,及时发现掌握群众的急难事项,变“被动救助”为“主动救助”。

一是建立了主动发现报告专职信息员队伍。20158月,铜川市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建立“救急难”主动发现报告机制的通知》(铜社救发20151号),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充分发挥村(居)委会和驻村干部、社区网格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在“救急难”主动发现机制中的作用,建立了以村(居)委会干部为主体的“救急难”主动发现报告专职信息员队伍,全市共确定“救急难”主动发现报告专职信息员665人,实现了市、区县、乡镇(街道)、社区(村)四级联动,对群众遇到的急难事项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救助。同时,在遇到急难突发事件时,市、区县民政部门可以迅速通过专职信息员了解困难对象的情况,以便及时给予救助。

二是充分发挥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及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的作用。市救助管理站在车站、广场等人流量大的场所设立了救助导引牌,发放了救助服务卡,建立了流浪乞讨人员主动救助常态化工作机制。救助巡逻车在车站、繁华路段、涵洞等重点区域实行定期巡查,在全市设立了112个“救急难”临时咨询点。2015年冬季,在长途汽车站及流动人员密集的地段设立了6个避寒场所,为群众提供食宿等救助服务。2015年,共主动发现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454人次,发现并救治危重病人31人次,移送福利机构供养5人次。2016年截止8月底,共主动发现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185人次,发现并救治危重病人8人,长期滞留人员28人,移送福利机构供养7人。

三是指定专人负责办理各类信访案件。市、区县民政部门对各类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媒体网络、市长信箱指定专人进行办理,建立台账,对群众反映的急难问题及时核查,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办理;对于不能办理的给群众做出政策解释;对涉及其它部门职责的及时分办转办相关部门。

2.开通、公布社会救助(救急难)热线电话,畅通急难情况报告机制。

开通公布了社会救助(救急难)热线电话。我局转发了《陕西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开通社会救助热线的通知》,利用全市74个社区183块社会救助政策公示栏和各村村务公开栏公布市、区县民政部门及各乡镇(街道)社会救助(救急难)热线电话,畅通急难情况的报告途径,建立困难群众求助绿色通道。

公布了《关于申请办理社会救助事项的温馨提示》。201511月,我们通过铜川市电视台、铜川日报、铜川市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申请办理社会救助事项的温馨提示》,并公布了市低保局政策咨询电话,市民政局监察室和市政府便民服务管理中心监督电话,市民政局局长及分管局长投诉电话,方便群众救助,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根据摸底排查和主动发现情况,建立“救急难”信息档案或数据库。

一是我市广泛开展“部门包村、干部联户、结对帮扶”活动。驻村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队广泛深入群众家中进行入户走访,摸底排查,实地了解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发现救助对象后,及时向乡镇(街道)和区县民政部门报告。二是市民政局安排专人负责“救急难”信息档案整理工作。搜集网上求助信息,关注百度贴吧、华商网、微博、微信,对报道反映的各类求助信息,3天办结,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对已办结的“救急难”事项分类管理,建立台账。截止20168月底,共办理市长信箱36件,局长信箱8件,微博贴吧求助14件,来访来电79件,其它19件,共计156件,最大限度地防止了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事件的发生。三是做好“救急难”典型案例收集工作。各区县民政局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整理“救急难”主动发现典型案例,并于每月25日前上报市民政局,市民政局汇总统计后,于每月30日前将典型案例上报省民政厅。

(二)建立部门协调工作机制

“救急难”工作量大面宽,政策性强,涉及部门多,我们建立健全了部门工作协调机制,有力地推动救急难试点工作深入开展。

1.当地政府将“救急难”综合试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成立了铜川市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铜川市政府将“救急难”综合试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20145月,以市政府办名义下发了《关于成立铜川市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的通知》(铜政办函201415号),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秘书长、分管副秘书长、民政局局长为副组长,24个市级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我市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秘书长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由市民政局局长兼任,各区县也相应成立了以区县长为组长,分管区县长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为成员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

制定了铜川市“救急难”工作实施方案。201411月,以市政府办名义下发了《关于印发铜川市救急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铜政办发201459号),该《方案》从指导思想、救助内容、工作职责、工作机制、保障措施五个方面做了明确规定。明确了“救急难”部门职责、建全了工作机制,强化了保障措施,为“救急难”综合试点工作的开展指明了方向。各区县根据各自工作实际均制定了“救急难”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人员,夯实责任,积极推进“救急难”工作开展。

2.建立政府领导、民政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社会救助联席会议(“救急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会商试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针对重点急难个案,提出部门协同解决方案。

20145月,我们建立了政府领导、民政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社会救助联席会议(“救急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市级各相关部门确定了分管领导、分管科室,负责落实本部门的社会救助政策,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我市积极发挥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作用,先后召开了7次会议,市民政、住建、教育、人社、卫生等部门分管领导和主要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对各相关部门的救助事项、办理流程、时限进行了梳理细化,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在“救急难”工作中的职责,下发了“会议纪要”,有力推动了“救急难”工作开展。各区县也相应建立了社会救助联席会议(“救急难”工作领导小组)制度,针对重点急难个案,部门协同研究解决方案。    

(三)建立与慈善部门衔接工作机制

由于我市财力有限,对此,我市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急难”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1.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急难”项目。

一是举办了“慈善扶贫在行动”征文活动。为更好地发展铜川慈善事业,弘扬慈善文化,做好“救急难”工作,20168月,市民政局、市扶贫局、市慈善协会联合《铜川日报》举办了“慈善扶贫在行动”征文活动,广泛宣传社会救助(救急难)政策,助推慈善扶贫发展,增强人民的慈善意识,弘扬社会正气,营造“慈善光荣、奉献可敬”的浓厚氛围。

二是召开了“救急难”工作推进会。2016年,以市社会救助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召开了“救急难”工作推进会,慈善组织、社会组织、志愿者服务队等组织负责人及社区专职人员20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对全市救急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健全了“救急难”工作社会力量参与机制,要求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积极为困难群众提供生活帮扶、心理疏导、精神慰籍、能力提升等多样化和个性化服务。

三是印发了《关于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20161月,市民政局与市扶贫局联合印发了《关于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铜民发〔201613号),要求民政部门整合社会组织资源,发挥社会组织人员技术优势,创新扶贫帮扶模式,激发组织活力,围绕困难对象主体,积极开展多样化帮扶工作,促进我市小康社会建设步伐。

2.运用财政资金或福彩公益金支持慈善组织建立“救急难”性质基金。

一是我市开展了福彩公益金资助贫困家庭大学新生活动。为了让更多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家庭得到帮助,铜川市2015年共安排福彩公益金70.5万元,对145名贫困大学新生进行了资助。针对无力支付高校学习和生活费用的城市低保户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军烈属、优抚家庭的新生及孤儿给予一次性资助的基础上,将范围扩大到农村低保家庭,资助人数提高到145名,其中: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125名,每人5000元;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院校20名,每人4000元。2016年,我市继续开展福彩公益金资助贫困家庭大学新生活动,截至目前,福彩公益金共资助163名贫困家庭大学新生,资助金额76.2万元。

二是印发了《铜川市统筹做好贫困大学新生精准资助工作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做好我市贫困家庭大学新生资助工作,积极统筹各类教育救助资源,使教育救助做到公开、公平、公正,20166月,以市社会救助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了《铜川市统筹做好贫困大学新生精准资助工作实施意见》(铜社救发〔20161号),要求各部门积极做好贫困家庭大学新生资助工作,严格资助程序,防止重复救助,精准使用各类救助资源,不断提高救助资金使用效率,最大限度地发挥好救助资金的社会效益,使更多贫困家庭大学新生得到资助,切实保障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心就学,顺利完成学业。截止目前,初步统计:教育、工会、团委、残联、民政、慈善、关工委、卫生部门共资助1277名贫困大学新生,资助金额389.45万元。

三是我市耀州区建立了“救急难”备用金。2015年,我市耀州区政府安排50万元财政资金,并吸收社会捐助资金,设立了铜川市耀州区“救急难”备用金,用于救助在遭遇突发性、意外灾害、伤害、重大疾病或其它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而其它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仍有困难的家庭。“备用金”实行专账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两年来,耀州区共救助丁佳馨等11名患白血病、肾病的重病患者,共计救助11万元,切实减轻了困难家庭的经济压力。

3.社工或志愿者介入并提供专业服务。

动员引导社区工作者和志愿者服务队提供专业服务。各级民政部门积极动员引导社区工作者、志愿者服务队参与“救急难”工作,对突发事件、群众急难事件要及时给予救助。我市社区工作者和志愿者服务队结合实际发挥特长,积极为困难群众提供精神慰藉、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多样化、个性化服务,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困难,例如:开展文化艺术演出、义务服务、打扫卫生、理发、做饭等。王益区如亲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采取多种形式为社区老人服务,服务总工时达9749小时,同时,通过网络平台,为老人和社会居民提供各类信息服务,使这些老人在家即能享受各种服务,受到老人和家属的一致好评。

(四)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工作机制

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工作机制,积极统筹各类社会救助资源,确保救助对象得到精准救助。

1.与其他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我们与市住建、人社、教育、卫生等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定期进行救助信息数据交换。相关部门定期向市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各自救助工作开展情况,以发挥部门协同救助工作合力,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20128月,铜川市成立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部门间信息数据共享有关问题;201411月,与市发改、公安、人社、住建等13个市级部门单位联合印发了《铜川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办法》(铜民发〔2014158号),我们每月与各相关部门进行数据交换,对申请救助的各类急难对象实时开展信息核对工作,切实提高了救助对象认定的准确率。

2.与工会、青年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一是充分发挥工会、青年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在“救急难”工作中的作用。2015年,我们对司法、公安交警、共青团、妇联、残联、工会等部门单位及社会团体的社会救助职能进行了详细梳理,汇总成册,统筹各方资源,形成以民政救助为主体,教育、住房、就业等救助相配套的“救急难”工作合力。二是召开工会、青年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参加的“救急难”工作推进会。以市社会救助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召开了“救急难”工作推进会,对群团组织参与“救急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建立了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对困难群众开展多种形式的救助。三是团市委、妇联、总工会等单位广泛开展“送温暖”活动。团市委开展了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依托全市9家“七彩小屋”阵地,推动标准化“七彩课堂”建设,全市55所农民工子女集中学校全部实现结对,结对农民工达到3843对,建成农民工子女规范性阵地31个。市妇联开展了铜川市“女儿花”关爱工程,救助两癌患者159人,发放救助金159万元;为15户贫困群众送去米面油、棉被、棉衣等生活必需品,为患有恶性肿瘤在家养病的曾某某送去4400元。市总工会开展了向环卫职工“献爱心送温暖”等活动,全市各级工会共发放送温暖款物469.9万元,救助慰问困难职工9566人;组织全市“工会就业援助月招聘会”活动,参会企业152家,提供就业岗位 2900个,现场接待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下岗失业等求职人员4800人次。

3.与慈善组织建立救助需求与救助资源对接平台。

我们积极与慈善协会联系,积极开展助学助医活动。市慈善协会共资助贫困大学生306名、贫困中学生265名、贫困小学生1014名,共发放资金185万元;并设立了《贫困学生助医基金》,现场收到捐款26129元,为2名贫困学生助医8000元。并且为80例骨科类贫困患者缓解疼痛,免除医疗费约5万元。

(五)及时上报和宣传“救急难”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

20164月,市政府组织公民代表对我市“救急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参观。67日,陕西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发的《改革工作动态》(第33期),专题刊发了《铜川市建立四项机制 推进“救急难”综合试点工作》,对我市在推进“救急难”工作中给予了充分肯定。824日,《中国社会报》以《铜川市完善四项机制推进“救急难”》为题进行了专题报道。

二、救急难工作特色亮点工作

(一)建立“一门式”综合服务平台,畅通救助渠道

20154月,市民政局与市政府便民服务管理中心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民政部门社会救助事项申报办理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铜民发〔201537号),自2015420日起,将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四项民政救助事项全部纳入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救急难)窗口受理,对受理的群众救助事项,由乡镇(街道)在规定时限内进行办结,并实行全程电子监控。对未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救助窗口的部门单位,由“救急难”服务窗口统一受理,并依托市、区县、乡镇(街道)三级便民服务中心,实行分办、转办,形成“一门受理、协同办理、上下联动”的工作运转模式,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截止20168月底,民政部门共受理群众民政救助事项18117件,已全部办结。教育部门共资助贫困大学生947名,发放资金351.4万元,为13204名学生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贷款金额达8279.69万元。人社部门新增公益性岗位6604人,续签9638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2788人,补贴资金1483.1万元;创业培训5065人,补贴资金346.36万元;创业担保贷款3.33亿元,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3524人,补贴金额1928.9万元。住建部门共为1.1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分配保障性住房8800多套。

(二)搭建平台,积极打造群众救助“绿色通道”

在全市38个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统一设立“救急难”服务平台,制作了规格统一的钢制“救急难”服务标识牌,印制了社会救助事项宣传彩页,做到“一明显三上墙”,即窗口标识明显,救助政策上墙、工作职责上墙、监督举报电话上墙;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开设了民政、人社、计生等服务窗口,规范了工作流程,制定了服务内容,窗口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对群众的申请事项进行受理、登记、未设立救助窗口的,由“救急难”服务窗口统一受理,然后按照职责分办、转办各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办理,确保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三)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制度在“救急难”工作中的支撑承接作用

积极发挥临时救助制度在“救急难”工作中的支撑承接作用。201512月,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铜政发〔201548号),细化救助标准,根据救助对象类型及困难程度,将临时救助标准划分为七级,最高可救助8000元,对群众遭遇的火灾、交通事故、意外伤害、突发重特大疾病等急难情形实施临时救助。救助金额较小的,减少审批环节,由乡镇(街道)直接进行救助;对于情况紧急的,由乡镇(街道)或区县民政部门先进行救助,后补齐审核审批手续。同时,以网站、镇村公开栏和惠民政策手册等为载体,对临时救助的对象范围、申请条件、所需证明材料等进行全方位宣传,扩大群众知晓率。截止20168月底,我市共实施临时救助16647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1275.24万元,有效解决了困难群众“紧迫性、临时性、暂时性”困难。

(四)建立了疾病应急救助制度

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疾病应急救助工作的通知》(国卫发明电201434号)和《关于做好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支付工作的通知》(国卫发明电201465号)文件精神,20154月,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了《铜川市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医院对急重危伤病患者在暂时无法查明身份或身份明确但无力缴费的情况下,要先实施救治,及时化解急难情形。截止8月底,全市共对18名无负担能力困难人员进行了救助,涉及疾病应急救助资金 443883.89元。

(五)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

20168月,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规定救助对象在基本医保报销后,五保全额救助,低保对象70%,低收入对象50%,一般医疗救助封顶线两万元,低保对象中重特大医疗救助五万元,低收入对象三万元。门诊救助按个人自负的50%救助,封顶线3000元。凡在我市各市级医院及区县医院住院的五保、低保及低收入对象可享受便捷的一站式医疗救助。《实施意见》取消了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病种的限制,将因病致贫家庭纳入救助范围,切实加强了与大病保险制度的有效衔接,为“救急难”工作的开展发挥重要支撑作用。

(六)建立“救急难”信息管理系统

我们依托社区服务信息平台,建立了“救急难”信息管理系统,社会救助事项的申请、受理、审核、审批需通过网络进行办理,部门之间交办、转办群众急难事项实现了无纸化办公,减少了办事环节,提高了救助效率。

(七)做好“救急难”政策宣传工作

20144月,我们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刷《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单行本2000余本。市民政局局长彭群才就贯彻实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接受了铜川日报社记者的专访,《铜川日报》对专访进行了报道。11月,我们印发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彩页8万份,公告5000张,在社区社会救助公示栏、村务公开栏、村(居)民聚居地进行张贴。2015517日,积极开展了以“筑牢底线,阳光救助”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市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铜川新区阳光广场通过发放宣传彩页、宣传手册等资料、悬挂横幅标语、现场解答群众政策咨询等形式,向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临时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等相关社会救助政策,据统计,宣传活动当日全市共设立集中宣传活动点6个,悬挂、张贴宣传横幅标语15条,发放各种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彩页、宣传手册1.2万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1100余人次,为“救急难”工作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三、存在困难及问题

一是部门协调机制有待加强。有的区县虽然建立了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但是联席会议统筹协调还不够顺畅,作用发挥不够。

二是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不够健全。目前,由于各个部门之间还没有建立一个统一的救助信息共享平台,对困难群众的救助信息共享不及时,导致一些急难救助对象认定不够准确。

三是基层工作人员力量不足。近年来,由于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任务日益繁重,基层工作人员力量不足的问题日益凸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救急难工作的开展。  

四是社会力量参与不够。由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等因素制约,社会组织力量相对薄弱,社会力量在参与救急难工作方面作用发挥还不够。

四、下一步打算

一是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协调机制的功能和作用。在今后的“救急难”工作中,我们将督促区县进一步发挥好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的作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互通信息,研究、解决“救急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研究重点急难个案解决方案,更好地发挥民政牵头作用,进一步推进救急难工作的开展。

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建立统一的社会救助信息共享平台,使相关部门在开展社会救助过程中,能及时全面掌握救助对象的相关信息,进一步提高急难对象认定的准确率,确保社会救助做到公平公正。

三是进一步加强基层人员力量。按照铜政发65号文件精神,我们将采取多种方式,充实加强基层社会救助工作力量,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使“救急难”工作顺利开展。

四是为社会力量参与搭建平台。我们将尽快搭建政府救助资源、社会组织救助项目与困难群众求助需求相对接的信息平台,充分发挥慈善社会组织、志愿者服务队、社会工作者的作用,针对不同救助对象提供生活帮扶、心理疏导、精神慰藉、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多样化、个性化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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